我是一個很看不慣不尊重別人的人。



我雖然討厭政客,

但政客爛雖爛,

只要我不看新聞,

就可以眼不見為淨。



真正我無法眼不見為淨的,

是在馬路上亂開車,騎車的人,甚至亂走路的行人;

是半夜兩三點還在大吼大叫擾人清夢的人;



我討厭不尊重別人的人,

所以如果在路上騎車時,

遇到開車突然右轉,騎車騎的慢還騎的很靠快車道,

闖紅燈,放單手騎車又騎的慢,從路邊開進來不看後方來車,

讓我要突然煞車或要閃避的小白,

我會毫不留情的按喇叭,有時候會按超過三秒,

常常我還會罵"幹","衝三小"等,

我按喇叭的頻率比一般人還高很多,

不知道,我就是有種莫名的自以為是的正義感;

還有些行人也是很白目,

不走斑馬線就罷了,過馬路還不看車,或是覺得車不敢撞他,

就慢條斯理的走,有時候還真想給他撞下去,

反正他沒走斑馬線,我撞他不是我的錯。



不過通常我都是煞車->按喇叭->罵人->騎走。



有時候,我還很希望我這樣能多導正一個白目,

總希望這個被我罵被我按喇叭的人不會再幹這麼危險的事。



但是世界小白何其多,死也死不完,

就像政客死也死不完一樣,

所以我終於瞭解,

如果我要為了遇到的每個小白而大發一頓脾氣傷身體,

根本不值得。

所以我現在都盡量都不管了,

以增進自己的技術,

或是讓自己神經變大條先;

面對晚上在吵的人也一樣,

你沒有辦法要求世界是完美的,

小白是殺不完的,

與其花無比的心力去改變世界,

倒不如花一點點心力變自己。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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