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個很看不慣不尊重別人的人。
我雖然討厭政客,
但政客爛雖爛,
只要我不看新聞,
就可以眼不見為淨。
真正我無法眼不見為淨的,
是在馬路上亂開車,騎車的人,甚至亂走路的行人;
是半夜兩三點還在大吼大叫擾人清夢的人;
我討厭不尊重別人的人,
所以如果在路上騎車時,
遇到開車突然右轉,騎車騎的慢還騎的很靠快車道,
闖紅燈,放單手騎車又騎的慢,從路邊開進來不看後方來車,
讓我要突然煞車或要閃避的小白,
我會毫不留情的按喇叭,有時候會按超過三秒,
常常我還會罵"幹","衝三小"等,
我按喇叭的頻率比一般人還高很多,
不知道,我就是有種莫名的自以為是的正義感;
還有些行人也是很白目,
不走斑馬線就罷了,過馬路還不看車,或是覺得車不敢撞他,
就慢條斯理的走,有時候還真想給他撞下去,
反正他沒走斑馬線,我撞他不是我的錯。
不過通常我都是煞車->按喇叭->罵人->騎走。
有時候,我還很希望我這樣能多導正一個白目,
總希望這個被我罵被我按喇叭的人不會再幹這麼危險的事。
但是世界小白何其多,死也死不完,
就像政客死也死不完一樣,
所以我終於瞭解,
如果我要為了遇到的每個小白而大發一頓脾氣傷身體,
根本不值得。
所以我現在都盡量都不管了,
以增進自己的技術,
或是讓自己神經變大條先;
面對晚上在吵的人也一樣,
你沒有辦法要求世界是完美的,
小白是殺不完的,
與其花無比的心力去改變世界,
倒不如花一點點心力變自己。
-----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